春光乍洩

今天有個阿叔說我的金蓮好看,我說:「吓!」了起碼七次才知道原來他說我的腳。
我都知。
我就沒有別的地方特別好看,不過我的腳不錯,曾經有一個男人看著我的腳猶如看著我的裸體,於是我以後在他面前都穿鞋子。
我擦了鮮粉紅的腳趾甲,很緊張,我發現我喜歡的都是原色。
Very bold color.
我的百合都盛開了,眼見可能只剩幾天了,不知道捱不捱得到星期五,我第一天開現場。
好緊張呀。
今日又狂聽張國榮「春光乍洩」,我就是這樣賤格的,總要等到得不到才會愛上,張要是不死我就不會喜歡他了。
明日要開會,be good, be impressive, be hum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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