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看了些所謂很人氣的香港網誌,我便明白了,我的網誌不是那一類,或許我的網誌永遠都不會太人氣。我不想認識我的人看我的網誌,但又很想多人看,很矛盾。
香港人一般寫的網誌很遜,不說中文寫的不好,就是內容也很平凡。不過,網誌也是給一般人寫的,寫的一般不是罪。中國與台灣寫得出彩的比較多。我常常看的烹飪網主要投稿人都是美加的中國移民,不但做的菜有趣,寫的也很吸引,很能表達他們的感情。說的和寫的是同一種語言是一個優勢。我想做作家,不過我很早就發現我是廣東人,這是不能改變的缺憾,唯有有時故意用廣東話去詮釋一些狀況事態,或許可以算是一個特色。
我知道了,我做不成點擊率高的作家,如果要我把自己的照片和生活都放上來,我做不到,我覺得老土。我都算是做傳播界,我都大概知道怎樣會賣,不過我想,我還是高貴的默默的在寫算了,然後抬舉自己的想,誰叫我是那種永遠比時代走得前的人,我的讀者都是有文化的人。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就是啊, 你的fans都是artists, 總好過我的師奶和阿伯.... 唉!
CS Killer said…
其實也寫得不錯呀!我也會常來看看的,很有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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