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號》與《殺人犯》

先來個利益申報,我是韋家輝的粉絲。不死忠的那一種,不大看他導演的戲,喜歡他編劇的戲。
本來不打算看《再生號》,可是網上看到一個影評,把戲中世界分為幾層,狀似極度複雜,為了考驗我的慧根,於是決定一看。據說票房慘淡,今天大概是最後一天。
對我來說,這是一部歐洲片,英瑪褒曼與奇斯洛夫斯基,不都在拍同一類電影嗎?今年電影節英瑪褒曼的展覽不就是叫 “The man who asked the hardest question"?韋家輝不過是問一個有關生死的問題。在香港這個生態問這個問題,講生死,有點不好攪。英瑪褒曼與奇斯洛夫斯基電影中遇上這些問題的不是大學教授便是醫生,或者是學者。韋家輝又不蠢,所以劉青雲是一個法官,不知道有沒有寓意,能定人生死,卻對自己的生死無能為力。可是,在香港的社會中,凡是講過於苦澀作狀的話語的電影,最後就只有落得票房慘淡,我們是很反智的啊。有時我看有些對白,如果是日文和英文或法文都是無問題的,甚至是國語都是可以的,但是一旦是廣東話就出事了。
我電影圈的朋友非常不喜歡這電影,覺得劇本極為老土。我覺得主題不老土,是故作複雜老土,拍得太輕易,這樣的題材要很沉重的拍才是,現在看來就像每日收工開工的拍,不夠重。可以不苦,但總得重。演員不夠入戲,閻清勁娘,不像會寫小說的女孩,穿上娃娃裝很嚇人,與劉青雲林熙蕾不像一家人,更加不懂為何她會是林熙蕾的女兒。幸得莊思敏為她配音,救了這個角色半命,要不然更恐怖。有老闆大膽得讓你拍這種題材的電影,那要用他家公司的演員也是沒奈何的事。可是,中國十三億人都找一出一個有氣質的少女嗎?戲開頭開得有點急,這種戲也不能急,是得慢慢的每一個鏡頭都看出用心拍才成,這,也是香港人很難拍好哲理題材的戲的原因,我們不敢慢。
生死是在一個銀幣的兩面,不是生,就是死,從來不並存。最後,Melody選擇在小說的世界死,在現實中努力活下去,我以為,任何想故事的人都是很喜歡往悲劇裏想去,對我來說,悲劇就是一個完美的結局,要選擇悲劇太容易了。我不同意戲中說,小說中的人物命運可受控,所有故事一旦是往好的方向走時,故事便有故事自己的命運,無人能控制,作者都不是神。
同意一位網友的意見,其實毋庸把故事結構想的太複雜,不就是現實與虛構的小說世界而已。過於複雜的虛幻世界其實反而把主題淡化了。
不難想像,有切身之痛的觀眾若看這電影,會在戲院中從頭喊到尾,戲中很多好的對白,如,死亡不是懲罰,而是再生。
好的演出何嘗不是一種再生。
演員都是祭壇上的祭獻,出場前,總得把自己預備好,然後才能在鏡頭前一點點的死去,半點不自私的把自己暴露人前,於是把角色重生。感覺上,《再生號》的整個組合都不夠沉重,為甚麼電影是電影,拍電影要拍得越苦越有味道,並不是那些鏡頭必得要這樣艱苦才能拍到,而是要很艱苦才能把演員和鏡頭的感覺迫出來。
這是一種儀式。
郭富城總是很能把自己當活祭的演員。
演戲也像談一場戀愛,不管對手好壞,自己先把自己活活燃燒愛個一塌糊塗死而無憾。
原來,我們需要的,是那一場戀愛,哪管對手是誰。
《殺人犯》在網上引起很大議論,facebook上更有觀眾回水專頁,但據說票房很好。Yahoo的電影評論區中一律都是五粒星,我心下狐疑,鐵達尼都不至於個個觀眾給五粒星吧?網上已有人說給一顆星的評論是會給刪掉的。公眾媒體不珍惜自己的公信力,終會被唾棄。電影公司能付多少宣傳費?貴得能買起一個網站的公信力?很願意相信web 2.0是神聖的,沒有法治的地區還在靠它彰顯公義,那,憑甚麼一筆看來不會很高的廣告費就能把屁股賣出去?Yahoo你的屁股也太便宜了。
網上已經很多《殺人犯》的影評了,總的來說都是彈劇本差,依我看來,導技都一樣大鑊,警察行動似散兵游勇,又是A Team B Team 幼稚園玩針對,連家樂哥都做得浮佻,張家輝無火,所有角色你有你做,我有我做,對白幼稚,女主角就似一張白紙飄零得不知所以,除了煮飯扮溫柔晾衫就無事可做,何超儀出場總算有點人氣,可是劇本和導演都沒有好好利用這個角色。郭富城很努力得近乎過火,有幾場戲連古裝片功架都出來了。戲,是要執的,影帝都要有人在旁給意見。超不明白為甚麼女主角和上司都要講國語,請高人指點。
最好竟然是仔仔!!不過,點解要配大人聲?高人請指點。
很少這類戲種的劇本夠膽不到結局就穿誰是凶手,編劇這樣大膽,以為往後再起高潮,豈料,知道誰是幕後主謀後,大家還在同一間屋飲茶食飯,男主角智勇雙全嫉惡如仇更加魔性都已被逼了出來,還能忍下去呢?想浸死條靚仔點會浸唔死?又請高人指點。
在這種狀態下,我喜歡的梅林茂的音樂都無以為繼,其實用梅是浪費,反而做慣港產片的配樂師會更了解這種片該怎配。
哦,不過,市場能容得下這兩齣電影,都是這個暑假最好的事呀。
懷念蝙蝠俠中小丑說:This city deserves some world class criminals. 人當然是邪惡的,把人的毒性挖出來是多引人入性的事,殺人犯當然是想以此為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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