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過活

回到香港,總想從新做人好好過活,不再懶散。比如說,我要收拾我的衣櫃,又或者持之以恆的做瑜珈鍛鍊身體,用各種美體產品保養我的胸部,減橙皮紋,收緊下身,美白,勤做眼膜,有時間約朋友見面,有空可做菜給喜歡的朋友,去旅行,寫作,看書看電影,我不過是想要我的生活。
可以不太懶嗎?我不可以呀。
今天好過了一點,沒有像昨日那樣記掛他了,一天在網上看到他幾次已是我的安慰。畢竟一起渡過了一些日子,也算是工作上的好伙伴,我有想過擁抱的感覺,不知道他會不會想我,不過不是我需要知的事。我明明覺得他不是我喜歡的那一類,是的,因為他太正常,沒有自毀傾向,性格平和,相對友善,不太窮,我是從來沒有喜歡過這類正常的男人的。
我會學習慢慢忘記。
很簡單。
然後找個床伴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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